感谢您对我局的关注。答复如下:
《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食品产品中(包括原料及其加工的食品)含有基因修饰有机体或/和表达产物的,要标注“转基因XX食品”或“以转基因XX食品为原料”。
在我国,如果食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必须标注清楚,转基因产品标志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费消者明白,就像标注某样食品中含有维生素D一样,只要是国家允许在市场上销售的转基因原料加工的食用油产品,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标识的,都是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产品。
目前,兰州市商场、超市流通的转基因食用油符合现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请消费者自行选购。
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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