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方页   提问时间:2013-11-26
 标题:兰州超市转基因食用油不少
内容:

    近日有网民发布微博并附图片称,方舟子鼓吹的转基因食用油已经上架已久,而在兰州超市里面拍到的食用油,转基因也占了一半以上。

回复部门: 食品药品监管局   回复时间:2013-11-28   是否超时:

      感谢您对我局的关注。答复如下:

      《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食品产品中(包括原料及其加工的食品)含有基因修饰有机体或/和表达产物的,要标注“转基因XX食品”或“以转基因XX食品为原料”。

      在我国,如果食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必须标注清楚,转基因产品标志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费消者明白,就像标注某样食品中含有维生素D一样,只要是国家允许在市场上销售的转基因原料加工的食用油产品,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标识的,都是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产品。

      目前,兰州市商场、超市流通的转基因食用油符合现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请消费者自行选购。

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