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热心网民   提问时间:2013-11-19
 标题:七里河翠嘉小区私自涨暖气费
内容:

    七里河大金沟718 号翠嘉小区暖气费私自涨价,还与派出所落户挂钩。

回复部门: 七里河区   回复时间:2013-11-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区及时与公安七里河公安分局和秀川街道进行了反馈,11月14日街道联系翠嘉小区物业,经初步调查,因翠嘉小区不是政府集体供暖,其供暖方位小区隔壁的卷闸门厂,该卷闸门厂为私营企业。今年由于煤价及运煤费用增高,供暖成本增加,该卷闸门厂要求翠嘉小区物业在10月底垫付3万元,在其后张贴的暖气费用收取通知中,将取暖费缴纳标准调整为每平米6元,导致居民不满。目前,经我区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和回访,得到以下处理结果:一是小区居民缴纳取暖费与派出所落户两者之间误会已消除;二是与供热方宏亚卷闸门厂协调,未因此停止供暖。三是小区物业仍然坚持收取居民每平米5.6元的取暖费,尽管街道工作人员多次讲明政策,要求小区物业停止违规行为,并对可能引起的矛盾进行了预判和说明,但小区物业仍以无力、无义务垫付为由,拒绝执行价格标准。下一步我区相关部门将继续做好群众情绪安抚工作,尽量消除潜在信访危机。继续做好与小区物业沟通协调,说服小区物业执行供暖价格规定,化解事件矛盾。继续加强巡查回访力度,确保不因任何理由停止供暖。继续加强相关部门协调机制,共同调处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