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明升   提问时间:2013-11-19
 标题:皋兰路街道联同兰州晨报发表虚假报道
内容:

    皋兰路街道联同兰州晨报张冠李戴,捏造虚假信息,发表虚假报道,严重损害 97 岁老人名誉。为搏出位无所不用其极,子孙满堂却被说是孤寡老人。同时雇佣苏延花综治员、晨报记者夏苗上演了一出荒诞的情景剧。希望有关部门彻查此事,还老人名誉。

回复部门: 城关区   回复时间:2013-11-22   是否超时:

网民:您好!
    感谢您对城关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反映的“皋兰路街道联同兰州晨报发表虚假报道”一事,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前一段时间,综治专干吕蕴玉撰写了一篇题为《任劳任怨,一位综治员写真》的简报,报导社区综治员苏延花照顾辖区居民的先进事迹,简报报到街道后,被兰州晨报记者看见,觉得有宣传报导的价值,该记者与街道联系,经同意进行采访报道此事,社区也觉得苏延花任综治员十几年,工作一致很努力,做了不少好事,因此,也同意兰州晨报记者采访报道苏延花的事迹。在采访的过程中,综治员苏延花一方面由于耳背,没听清楚,再加上她本人文化水平低,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淡薄,心想反正是采访老人,不管是谁,只要交差即可,于是在未向领导请示和汇报的情况下,自作决定,就近找了周家庄86号居民家中的一位老太太进行采访。2013年11月15日兰州晨报刊登了苏延花照顾老人的事迹后,出现了图文不相符的情况。
    2013年11月16日,兰州晨报记者打来电话称:“报道发表后,周家庄社区86号老太太家人看到,打电话投诉,说采访有误,一是苏延花没有照顾86号老人,和事实不相符;二是报道侵犯了肖像权;三是要去法院告社区和报社”。得知此情况后,社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了解,经查,此情况确系综治员苏延花由于耳背和个人的工作失职,错领被采访对象,给工作造成了很大失误。针对这一情况,社区尽快采取了解决和补救措施。一是立即向街道相关领导进行汇报,听取上级的意见。同时与报社记者进行了沟通。二是街道、社区立即组成工作小组,带领苏延花先后两次赴86号老人家中进行诚恳道歉,寻求老人一家的谅解。三是对综治员苏延花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学习相关规定,提高组织纪律性,并写出深刻的检查。
 

 

城关区委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