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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企业退休老工伤看病每次要跑 5 个部门审批,路程太远来回坐车很不方便,5 部门同意才能开药,希望领导能过问一下,减少些看病审批流程。
根据《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有关规定,老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填写旧伤复发诊断意见,经用人单位所在的县区医保局核准后就医。兰州市工伤保险工作严格按照政策执行,至于材料反映的每次医疗需要五个部门审批的问题,应属于医疗机构的行为,您如有疑问可与医保局工伤科联系,联系电话:8107823、4600838。
兰州市人社局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