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学生档案于2011年由学校转寄到兰州市人才市场,2013年户口迁到山东威海,需将本人档案转至山东威海。根据规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由毕业院校直接邮寄到学生户籍所在地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兰州人才市场)寄存。只有毕业生本人提出需要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时才给予办理人事代理相关业务并双方签订人事代理证(档案托管协议),从未发放过档案托管寄存卡。所以如需要办理档案转出手续,请先与我单位取得联系查询落实本人档案是否在我单位存放,如在我单位存放,我们会尽快办理档案转出手续。联系单位:兰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联系电话:0931-8818077、8440475。
兰州市人社局
2013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