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周小小   提问时间:2013-11-16
 标题:两公司无证生产食品 污染环境
内容:

    兰州裕兴商贸公司(原名为兰州裕兴食品有限公司)和兰州子午花食品有

    限公司涉嫌无证生产食品,锅炉每晚冒黑烟,污染环境。

回复部门: 工商局   回复时间:2013-11-1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你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当即安排我局城关分局和榆中县局执法人员连夜进行调查:
 

1、城关分局对位于一只船南街40号(省农资公司家属院内),名称为兰州裕兴商贸有限公司的登记信息查询,发现该公司于1999年成立,多年前已被吊销。执法人员于2013年11月15日晚7时40分,对该场所进行实地检查,未发现该食品加工点,经与省农资公司物业取得联系,并与家属院值班人员一并巡查,均未发现该食品加工点,物业主管称该家属院内没有发现食品加工场所,也没有任何人员使用煤炉。另外,该所执法人员于11月16日早晨再次对该场所进行巡查,仍未发现该食品加工点(希望举报人能提供确切地址以方便查询) 。


2、榆中县局现场检查发现,兰州子午花食品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注册号:6201232000002470),营业执照由于前置手续过期,未通过2011和2012年企业年度检验。同时当事人还提供了由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3年10月27日核发《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证号:QS620025010046)。执法人员在加工车间内发现2名工人正在从事加工活动,在加工车间后面有2台小型水汽两用锅炉,其中1台正在运行,1台备用。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当场口头责令当事人立即停业,县局要求夏官营工商所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落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