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周小小   提问时间:2013-11-16
 标题:碧桂园兰州新城违规售楼
内容:

碧桂园兰州新城一期仅有四千多套房子,但该公司和两万多客户签订认购协议,并每人收取2-5 万元诚意金,属于恶意欺诈购房者。该公司为了“规避”兰州市限价政策,和绝大多数购楼者签订两份合同(少数毛胚房除外),一份是购楼合同,一份是委托装修合同,公然把超出限价的款项计入装修费用。其所委托的佛山市雅俊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市购房者全然不知,但该公司强迫购楼者无条件接受,属于强卖强装。同时网民质疑仅盖了几个样板间,且交房时间为2015 年,就要求购楼者现在付清全款,碧桂园兰州新城又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回复部门: 房产局   回复时间:2013-11-2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的意见,我们十分重视,我局联合市物价局立即约谈了兰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询问了有关情况,并派工作人员进行了实地调查。

    经查,兰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销售部分环节存在操作不当的行为。为此,市房产局、市物价局向兰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指出了违规操作的问题,并联合下发了《关于商品房预售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1),责成兰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若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市房产局、市物价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同时,要求将整改结果报市房产局、市物价局。兰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了自查整改工作。首先,已开始对已缴纳诚意金但未选上房的人员进行退款,目前已退款80%,预计本月20日前清退完毕;其次,对群众反映的委托装修合同问题,兰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市房产局、市物价局的要求进行了整改。该项目的委托装修合同原计划由购房对象与佛山市雅俊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碧桂园集团旗下的装饰公司)签订。现更改为已售房屋的委托装修合同由项目的开发、建设、销售单位兰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购房人员签订,并且由该公司承诺交付使用时严格按照装修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质量交房;再次,对于群众反映的部分购房者与销售人员相互勾结炒卖房号事件。该公司进行了认真调查,尚未发生炒卖房号事件。但是,有部分已购房住户提出了退房申请,其中个别申请退房住户个人申请将其已认购的住房由其个人转卖给他人后再重新与兰州碧桂园房地产公司签订认购协议,兰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坚决予以拒绝。同时,兰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决定,对申请退房的人员按原价退款,退购的房屋由兰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新组织按原价由先前已登记而没有买上房的人员选房。

   “碧桂园·兰州新城”项目是省、市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省、市领导高度关注,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该项目的开发、建设、销售等有关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截止目前,该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前期建设手续齐全,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业已按规定审查办理。市房产局、市物价局将在做好项目服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尤其是销售环节的监管,在限价、限购、网签、抵押贷款等环节全程跟踪服务和管理,以确保该项目规范、顺利运行。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