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曹女士   提问时间:2013-04-15
 标题:婴儿住院费用报销
内容:

    夫妻双方都在广州工作,都买了社保,在广州生了小孩大人都能报销,是三甲级大医院,但是小孩出生羊水呛了,九天花费一万多,不是广州户口不能办理广州新农合保险,无法报销。女方户籍是兰州龚家湾,准备小孩上兰州户口。问题一是,我能不能在兰州上户口,然后办理新农合保险,给报销小孩子的住院医疗费用?二是现在要上户口,网上人口委给我回复电话,说是不需要上环证明就可以的,昨天去办理,当地村上和派出所必须要证明,又电话人口委,说是没问清楚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城市户口不需要,农村户口需要,这是在歧视农村人吗?我老婆刚生孩子一个月,怎么可能现在就去上环?可是办理报销就三个月追溯期限,不上户口就不能上新农合保险,就没有报销,这个算怎么个回事?我给人口委社保分别网上留言四条,可是只有人口委给我回复了一条,另外昨天有公安局的给我电话回复,也只是问户口上的怎么样了,昨天正在办,下午才知道必须要上环证明,无法办理。可是新农合报销住院费用问题没人解答我,应该如何办理,找什么部门。谢谢

回复部门: 卫健委   回复时间:2013-04-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曹女士,您好:

    谢谢您对我市卫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您咨询的“婴儿住院费用报销”问题现答复如下:

    1.兰州市农民必须以户为单位在上年底向户口所在地新农合管理部门缴纳个人自筹部分资金参加兰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新农合相关政策待遇,非参合人员不享受新农合报销政策。

    2.新生婴儿当年可在母亲名下按政策要求就诊就医报销,次年须以婴儿名参合缴费后新农合报销政策。

 

 

兰州市卫生局

2013.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