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汪峰   提问时间:2013-11-12
 标题:关于新兰药集团家属院拆迁开发的质疑
内容:

    新兰药公司打着政府的旗号,在没有政府拆迁文件的条件下,对城关区盐场路新兰药集团家属院房屋进行拆迁工作。居民质疑,按规定拆迁工作应当由指定的拆迁部门进行拆迁或政府监管,为何新兰药集团家属院的房屋拆迁不但没有政府部门出面,而且拆迁工作还进行了两次的委托。新兰药集团家属院房屋是原兰州制药厂(国有企业)的福利分房,没有公摊也没有测绘,为什么新兰药公司单方面来做评估面积和价格。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仔细核查。

回复部门: 国投公司   回复时间:2013-11-21   是否超时:

网民:您好!

    关于你反映的家属院拆迁问题已收悉,现将兰药家属院棚户区项目改造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原甘肃兰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破产,2007年由北京海吉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改制重组后成立了甘肃新兰药药业有限公司(简称“新兰药公司”)。新兰药公司对原企业生活区10栋住宅楼及部分配套物业进行托管。

    一、项目情况

    原兰药家属区现有住户427户,其中楼房住户384户,绝大部分住宅楼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房屋年久失修、管线老化,个别楼体已出现墙体开裂、地基下沉等安全隐患。

    为响应省、市政府实施出城入园的号召,新兰药公司在搬迁至经济区的同时,将企业经营性土地交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熟化储备。由于原企业家属区内住宅楼的供暖长期依靠新兰药公司生产区锅炉供给,企业出城入园后将直接影响到原企业生活区居民冬季供暖等民生问题。基于上述原因,新兰药公司提出对原企业家属区进行改造,以便彻底解决企业长期遗留的物业管理难题。

    原兰药家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建总面积5.4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2.2亿元。由于项目用地范围小,且住户较多,致使拆迁建设成本过高,项目亏损约5000万元。新兰药公司为了尽快推进出城入园工作,彻底解决原兰药家属区住户住房及冬季供暖等民生问题,在亏损的情况下承担项目建设,并承诺妥善解决住户安置及维稳工作。

    二、答复意见

    在我公司与新兰药签订的原兰药家属区棚户区改造合同中明确约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公司只负责协助办理项目建设前期相关手续,原兰药家属区房屋拆迁与回迁安置工作一概由新兰药公司负责。故你们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公司受理范围,建议向新兰药公司拆迁安置部门现场反映相关问题。

 

兰州市国投公司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