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冰   提问时间:2013-11-12
 标题:古稀老人咨询药费 兰州医保局说法前后不一
内容:

    中国民主同盟盟员的古稀老人发帖称,两个月前因帕金森疾病住院治疗,住院费用1.1 万多元,自己花费3000 多元。出院后发现国家规定的10多项合计700 多元化验费用应由社保局承担报销,但医院按照自费项目收取。11 月6 日前往兰州市医保局咨询,两位女工作人员查验了医院提供的化验各项目收费明细后,称这些化验项目费用全部不是自费的,但当工作人员与医院电话联系后态度改变,改口说这些化验费都是自费的。前后不一的说法让人十分气愤。

回复部门: 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11-15   是否超时:

    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发([2001]11号)和《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政策规定,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报销必须符合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三项目录”。因无联系方式,无法判断哪些符合报销要求。如有问题可以咨询我医保局医药科,联系电话8107834、8107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