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白娜   提问时间:2013-11-08
 标题:红古:占道经营无人管
内容:

      红古区党校家属楼门口有一户卖花的摊贩,不但占用人行道进行卖花,而且在马路旁搭建了占地三十余平方的简易棚。三年之久,始终无人过问。此路段本身就比较拥堵,再加上是红古一校和红古区幼儿园学生上学放学的必经之路,给学生的安全出行也带来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能管一管。

回复部门: 红古区   回复时间:2013-11-20   是否超时:

网民:您好!

    感谢您对红古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对于您反映的“占道经营无人管"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收悉后,红古区执法局立即依据《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占道经营问题进行了告知,对其搭建的简易棚进行了拆除。11月14日在巡查中发现,摊主仍存在店外经营的现象,区执法局执法队员立即对其店外经营行为进行了告知,现已彻底取缔了其店外占道经营的现象。下一步,区执法局将加大对此路段占道经营现象的查处力度。

红古区政府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