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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鲁雷 提问时间:2021-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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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咨询城管人员罚款是否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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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21年3月23日晚,本人在天水南路扔烟头一支,发现后立即捡起。三个城管执法人员说根据管理办法需罚款20元-200元。本人随即转账20元至城管人员个人微信。后来本人根据罚款单“罚字2021第493 号”查找相关罚款依据,即“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 (一)、(二)项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清除;不清除的,处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本人在被告知后立即将烟头清理,与相关罚款依据不符,而且罚款金额也与规定不一致。3月23日晚23时本人拨打12319进行投诉,24日下午12319回复称修改案件,可拨打8461992或8461020继续反映问题,但两部电话始终无法打通。请相关部门能及时核查该罚款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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