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反映的“西固区众邦康城物业不予正常办理空置房优惠政策”的问题,西固区房管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未入住的或入住后不使用期连续超过6个月的房屋,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书面提出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从第7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如业主确需长时间不居住房屋,可书面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物业公司对房屋内水电等设施设备确认后按空置房对待,按空置房收取物业服务费。 经核实,西固区重邦康城小区由兰州城关物业负责日常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业主一旦办理了空置房,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故物业对空置房的水电不予充值。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兰州市西固区委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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