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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唐平 提问时间:2020-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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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兰州贝宝月子中心拖欠员工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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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于2019年3月始在兰州贝宝月子中心就职企划岗位,半年后转正并签订劳动合同,于2020年3月2日离职。在职一年时间公司从未按法律规定为我购买五险一金。因为新冠疫情原因2020年1月27日至3月2日一直在家等通知上班,其间曾去公司加班若干次,但未发一分钱工资。迫于生活压力我不得不在未通知上班期间找临时工作。由于老板告诉我2月份疫情期间按小时结算工资,我决定辞职,但公司却一直拖欠我的工资,请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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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城关区 回复时间:2020-04-29 是否超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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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已于4月22日告知诉求人准备身份证复印件、投诉材料、用工证明(工服、工牌、劳动合同等),前往大队投诉或采取网络投诉方式投诉。单位地址:酒泉路48号,电话:0931-4661708。
中共兰州市城关区委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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