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Pinocchio11453   提问时间:2020-01-22
 标题:城关区南关十字G99商场地下停车场不开具停车收费凭证
内容:1月11日17时至20时,我在南关十字G99商场地下停车场停车被收费18元,停车场工作人员不能提供停车收费凭证及发票,望相关部门查处。
回复部门: 城关区   回复时间:2020-04-03   是否超时:
    接到舆情后,经城关区税务局核实,该停车场属于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南关分公司管理,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4日,属于大型综合商场,于2019年10月18日试营业。管辖税务分局2019年10月份接到企业申请后,根据该企业实际经营需求,为企业每月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2000份,电子票4000份,分局也告知企业,必须及时足额为用户提供发票。经与企业联系,企业表示停车场近日刚开始试运营,收费系统尚未安装,对保安人员培训不到位,导致出现未及时提供发票情况。对此次舆情,管辖分局对其进行责令限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中共兰州市城关区委区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