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久美仁钦   提问时间:2019-09-04
 标题:金沙茗园巴蜀火锅店油烟污染严重
内容:大沙坪金沙茗园路口火锅店排出的油烟味恶臭难闻,影响到楼上居民的正常生活,希望店家能安装油烟分离设施或者加长排烟烟道。
回复部门: 城关区   回复时间:2019-12-31   是否超时:
    辖区草场街中队接到舆情后,立即前往城关区金砂茗园巴蜀火锅店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火锅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油烟排放外烟道。执法人员找到该店负责人,告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要求其立即整改。该负责人表示,该火锅店为7月份转让给他,经营时间仅半个月,现已购买油烟净化器,但还未安装,表示立即整改,将净化器安装到位,并订制油烟排放外烟道。目前,该店现已将油烟净化器安装到位。中队将继续督促其安装外置排烟管道,并定期检查其油烟净化器清洗工作。
中共兰州市城关区委区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