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小小   提问时间:2013-08-19
 标题:究竟以哪一个为准呢?
内容:

    在兰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互动问答”上看到的二手房贷款要件是:1、借款人本人或配偶名下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3、完税发票原件,复印件两份;4、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两份。

    而在“在线留言”里面看到的是:请问:我已婚,买的二手房产证刚下来一个月,产权归我单独所有,全额付款。在兰州交公积金满三个月。我爱人在外地。想用公积金贷款,请问需要哪些材料?谢谢!!管理员回复:您好,在《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为准的一年之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件:《房屋所有权证》、全额付款凭证(完税发票)、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携带以上手续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大厅申请办理。

    我的情况和该提问者一样。请问公积金中心:我究竟该以哪一个为准呢?

回复部门: 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2013-08-28   是否超时:

   网民朋友: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在《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为准的一年之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资信资料有: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购房资料有:已过户本人或配偶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买卖契约》,完税发票,房地产评估报告。

市公积金中心

2013.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