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何意   提问时间:2014-11-17
 标题:兰州市特级教师评选公然违背省教育厅规定
内容:

      网民“WDXCIQ”发帖称,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甘教师〔2014〕11号)中规定:“四、评选要求:推荐过程中,以一线教师为主,优先推荐农村学校教师。其中,一线教师不得少于下达推荐名额的95%”,“五、评选原则:评选推荐工作要面向基层学校、面向教学一线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校级领导,推荐申报比例不得超过推荐申报人员总数的5%。”2014年11月14日兰州教育网公布《兰州市2014 年特级教师人选名单公示》公示了11人,但6位是校长(这6人是校长的事实,从百度网上都可以查到),人选名单公示中校长占了54.5%,公然违背省教育厅规定。一线教师被愚弄了,成了校长们的陪衬。

回复部门: 教育局   回复时间:2014-12-09   是否超时:

网民:您好!
    首先,感谢网民朋友对兰州市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关注。关于您反映的“兰州市特级教师评选公然违背省教育厅规定”问题,经调查,现就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甘肃省特级教师是省内中小学教师的最高荣誉,按照惯例每两年评选一次,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十分重视。为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开展,市教育局接到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甘教师〔2014〕11号)后,会同人社、财政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兰教发〔2014年〕106号),积极动员各县区、学校教师参加评选。

    一、材料收审情况:
    今年,我们共收到县区及市属学校上报材料47份,其中:中学28份,小学19份。我们按照《甘肃省评选特级教师条件》对这些材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并进行了初审评分。经审核,中学28份材料(含特教)中有2份条件不足,小学19份材料中有1份条件不足,最后确定44名教师参加评审推荐,其中:中学26名,小学材料18名。中学申报者中有9名校长及副校长,小学申报人中有10名校长及副校长,还有1名不在一线岗位。
    二、推荐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2014年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甘教师〔2014〕11号)中兰州市共分配11名特级教师推荐人选及小学教师要占到推荐名额60%以上要求,我们将中小学分组进行评审,中学推荐5名,小学推荐6名。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为使整个评审过程做到公平、公正,一是成立了兰州市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二是制定了兰州市特级教师推荐试行办法。办法规定,特级教师评审由业绩材料、课堂教学、评委投票三部分综合构成,占比分别为40%、40%、20%,并且,抽调评委一律采取回避制度,本校有老师参加评审,不得抽调评委。三是制定了材料评分标准,客观、详实地对参评选手的材料进行了量化赋分。
    在推荐评审期间,每位评委根据兰州市特级教师材料评分标准,对参评者的所有资料均逐一进行查阅,并量化赋分,按照参评者课堂教学效果进行了评价打分,最后根据业绩材料和课堂教学效果进行了无记名投票,按照综合得分推荐出最优秀的教师作为甘肃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
    四、特级教师要求:
    特级教师评选原则是要以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坚持优中选优。
    本次申报特级教师的候选人均按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规定执行,凡没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不能参加评选。

    中学教师须为中学高级职称,小学须为小学高级职称。中学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共26名,其中校长及副校长9名。为使评选推荐向一线教师倾斜,评委会决定中学组只能推荐1名校长和4名一线教师作为最终上报省厅的特级教师候选人;

    小学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共18名,其中校长及副校长10名(全部具备5年以上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且已聘任,承担与一线教师等额的教育教学任务)。如果全部以一线教师申报参选,8名教师中产生6名特级教师推荐人选,基本上就是等额推荐,没有竞争力,不符合特级教师优中选优的评选原则。为此,兰州市特级教师评审推荐委员会根据方案,按照业绩材料、课堂教学、评委投票进行综合排名,中学组取前5名(含校长1名)、小学组取前6名作为特级教师推荐人选。符合特级教师“优中选优”的评选原则。
    最后,希望网民朋友一如既往的关注兰州教育发展,谢谢对教师事业的关心。

兰州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