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颜冰   提问时间:2014-07-15
 标题:五类营运车辆中 公交车伤人事故居首
内容:

      兰州市2011年至2014年上半年期间,出租客运、旅游客运等五类营运车辆的事故发生率中,公交车伤人交通事故居首位,违法行为突出,而出租车事故呈逐年明显下降趋势。

      公交车事故在城关区较为集中,发生事故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公交车斑马线上不进行礼让撞倒行人;其次是不按规定进站,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此外还有公交车失控冲向人行道,引发群众受伤的交通事故。希望公交公司加强对司机队伍安全意识的教育,为市民安全出行打好基础。

回复部门: 公交集团   回复时间:2014-07-17   是否超时:

网民您好!

      感谢您对我司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五类营运车辆中 公交车伤人事故居首”一事,事实来自媒体的报道《五类营运车辆中 公交车伤人交通事故居首》。

      根据报道情况,我司对2011年至2014年上半年的交通死亡事故进行了汇总统计,并与兰州市官方公布的全市交通死亡事故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期间我司共发生了21起交通死亡事故,死亡21人,占兰州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2.83%。媒体所报道公交车致死人数占兰州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0%,与事实不符。

      虽然媒体报道与实际不符,但针对媒体报道公交车违法行为突出的问题,我司将立即采取行动,结合正在开展的“降事故畅交通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和“三项行动”工作安排, 针对突出违法违章行车,确定整治重点进行专项整治,制定以下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

      一、各客运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存在的突出安全矛盾,找出症结所在和根本原因,主动抓好交通安全管理。

      二、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狠抓交通安全预防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对不落实工作安排、不落实管理制度、不落实预防措施的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三、加强驾驶员自觉守法意识的培养,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事故预防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驾驶员职业道德素质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通过教育培训,让广大驾驶员牢固树立对法律法规有戒惧心理和对生命的警畏心理。

      四、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正确约束和规范驾驶员的驾驶行为,解决突出问题。对线路安全检查中发现不文明行车、不规范行车等,要彻底整治,严格按照制度处理。

      五、强化站点管理,特别是在早晚高峰期,西关什字、五泉下广场、火车站、西固城等公交枢纽站,必须要有所属线路单位的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杜绝安全隐患。

      六、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对照工作安排,对各客运单位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加大考核力度,认真履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职能,使各项工作能落到实处。

                                   兰州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