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冯晨   提问时间:2014-06-26
 标题:皋兰县公安局不作为
内容:

      兰州市皋兰县公安局不作为,拿着纳税人的钱不为老百姓办事,致使老人被具有黑社会性质的人持刀砍伤,房屋和田地都被砸毁。老人多次报案上访,迟迟不予立案处理,逼得老人有家不能回,有饭不能吃,只能到处躲藏。

回复部门: 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4-07-03   是否超时:

网民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的留言皋兰县公安局不作为我局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我局皋兰县局核查,你所反映的情况是邻居之间的矛盾纠纷问题。我局什川派出所已多次出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多次对双方故意损毁财物、打架事件作出治安处罚。

      由于双方矛盾积怨较深,无法就双方的民事部分达成一致意见。我局皋兰县局已告知双方,就殴打他人与故意损毁财物等行为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通过法院依法解决。

兰州市公安

2014年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