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的留言“外地车限行规定有待商榷”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此次通告之所以取消了对外地号牌小、微型客车高峰限行原来实行的3日内不受限制的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一是相当一部分本市居民驾驶外地号牌9座以下载客汽车,利用原来实行的3日内不受限制的政策规定,采取行驶3天停驶1天再行驶3天的方法钻空子,这部分车辆逃避本市车辆尾号限行规定,利用外地车高峰限行政策漏洞,长期在中心城区道路行驶,对城区道路交通影响较大,对于本地号牌车辆来讲很不公平,甚至引导本市部分居民也到外地挂牌。二是对于上述钻空子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监控管理方面也不好操作,查处难度较大。三是目前政策对于外地车只是高峰限行,每天限制仅仅5个半小时,基本保证了外地居民来兰办事的正常需求。
对于上述这部分长期在中心城区道路行驶的外地号牌车辆,如果本人愿意将车辆户籍转回兰州,并且符合国四标准等兰州市机动车入户条件的,我局可以为其提供便利,开辟绿色通道,欢迎转入我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外地车辆转入兰州所需费用共计120元,其中号牌工本费100元,行驶证工本费15元,临时号牌工本费5元。
兰州市公安局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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