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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女儿触犯法律于2009年3月被兰州市第一看守所收押。在押期间,由于看守所监管不力,女儿被同监犯人打伤头部。
受伤后,看守所没有及时给女儿治疗,直到同年11月女儿全身抽搐,口吐白沫,看守所工作人员这才将其送至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治疗,经检查诊断为脱髓鞘性脑病和症状性癫痫病。咨询后得知此类病只有遗传和外伤可导致。通过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对女儿进行各种检查,排除了遗传所致,那么只能是外伤导致的。
在这期间,兰州市第一看守所作为国家执法部门隐瞒事实真相,一再推脱责任,五年来给女儿及家庭带来了不可估量的痛苦。作为受害者的母亲,呼吁相关部门能够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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