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您好!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兰州天水路汽车站乱收费”问题已与市城运处进行了协调,现将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我局与市城运相关人员询问天水路服务质量办当班工作人员,5月3日全天发往甘谷的长途客车仅甘A·48616一个班次。该车隶属于兰运集团新干线高客公司,经营者对网民反映一事称“不知道有此事发生”。
经天水路汽车站和兰运集团新干线高客公司议定,自5月5日暂停该车发班班次,并告知该车经营者全力配合天水路汽车站和新干线高客公司做好调查工作,查清事实真相,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经过多方调查:该“网民”一起共4人,2个大人、2个小孩。2个大人在车站票房购买去洛门的车票,按照核定的票价为洛门81.5元、甘谷91元,但该站执行的打折现行票价为每人60元,2人共120元,不存在乱收费和在车上收费的现象。
该“网民”在上车时,带2个小孩。根据客规和交警部门规定,超过1.2米的儿童要购买全票后方可乘车,达不到1.2米的儿童,每个车上的小孩不得超过全车座位的10%,车辆为47座,当时该车上已经有4个小孩乘车,该“网民”再带2个小孩乘车就已经超出了规定,实为超员。
车站工作人员和票员要求他们乘座下班车,当时他不愿意下车。后经经营者和车上其他旅客劝说下,在不情愿的情况下才下了车。
为了不引起旅客误会,经营者没有让他们去窗口退票,因为在窗口退票要收手续费,车主自己给他们退了120元的票款,并收回了车票。
综合分析,网民是由于未乘坐上当班车辆而作了不符合实际的描述。企业表态,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力保障广大旅客安全、便捷、满意地出行。
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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