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您留言反映的“兰州新区西岔镇政府违规征收村民耕地”问题回复如下:
该网民属西岔镇中川村九社村民,从会宁县迁移到中川村九社,迁入户口2人,所建房屋位于经十四路,整院房屋属新建房屋。西岔镇工作人员在拆迁时严格按照新区相关政策的规定,与其进行协商,《兰州新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方案》新政发﹝2011﹞94号文件明确规定:2口人只有80平方米住房。但此网民却要4口人160平方米住房,且对房屋价格漫天要价,工作人员多次上门与其商谈,都被拒之门外,其所反映的征拆工作人员使用辱骂和恐吓言语不属实。
征地拆迁过程中,评估公司对每户房屋初步估价,与征拆人员及农户核实相关信息,确保房屋估价没有遗漏。复核后,评估公司会把所有农户的评估表装订并统一盖章。经十四路多数村民均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拆迁工作,只有少数人因要价或其他要求过高,导致协商无果。同时,兰州新区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的相关规定,西岔镇2012年水浇地每亩征收价格是23700元;2013年水浇地每亩征收价格是32226元。因此,该网民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兰州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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